洛江:男子非法携带枪支捕野生动物 因酒驾被查

闽南网   2021-03-15 20:07

  闽南网3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吴晶晶)上周六,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现场查获了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驾驶员一身酒气。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名驾驶员还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车上载着20余只野生白头翁。

摩托车

王某涉嫌酒驾

  当晚9时许,民警在河格头车场拦下了这辆摩托车。一看到交警,骑车的男子神色慌张。经过酒气测试,该名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车上携带的枪支

车上的篮子装着野生白头翁

  细心的民警还发现,男子的车上有一个黄色编织袋及一个带血的篮子。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编织袋进行检查,发现袋内装有一杆气枪,还装有20余只野生白头翁。

  据调查,这名驾驶员名叫王某,是洛江河市人。据其交代,这支枪是用来“打猎”的。

  根据相关规定,王某因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款1300元。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洛江公安分局河市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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