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发布重要通告 全民监督,举报有奖

大美洛江   2021-01-25 11:04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为强化聚集性活动及重点人群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红事缓办,婚庆宴请活动延期办理;倡导丧事简办,缩小规模到至亲参加,避免邀请市域外亲友出席;操办婚丧活动须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应履行属地责任指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严格按照宗教主管部门规定,除夕等重要节点采取“双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严禁在家庭聚会点等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民间信仰)聚集活动。

  三、商超市场、餐饮服务、KTV、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经营者、工作人员须每日严格落实体温监测、验码,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上岗。对拒不配合落实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可拒绝入场。

  四、酒店、宾馆、民宿、出租屋等住宿场所,应如实完整登记入住人员或租客个人信息(含近14天旅居史),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五、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严禁收治发热病人,如发现发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出售“一退两抗”药品要严格登记购药人员完整信息。

  六、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入洛人员抵洛时请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中风险地区返乡、入洛人员,要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高风险地区返乡、入洛人员,要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后,并执行7天的健康观察,再行1次核酸检测。

  七、省外返(入)洛人员须在出发前48小时主动向入洛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返(入)洛时均应在24小时内免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

  八、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严禁组织或参与超规模的聚餐、聚集活动,并加强对亲朋好友的宣传引导。对违反该项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者信息将受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视举报事项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第一举报人50元至500元奖励。对恶意举报、乱告诬告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和经营主体,将采取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22633801、22633812。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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