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发布第17号通告!全区各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大美洛江   2020-03-15 14:21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7号)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福建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0〕186号)精神,决定对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1号通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即日起终止执行第11号通告的第五条“各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停止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医学美容科、健康体检、胃镜室、气管镜室等门诊服务”、第六条“全区个体诊所、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医学美容机构停诊”。全区各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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