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男子醉驾酿事故 十年前曾酒驾致一死一伤

闽南网   2019-06-25 19:03

  闽南网6月2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小敏 文/图)十年前因为酒驾酿事故,导致一死一伤;十年后,男子仍不知悔改,继续醉驾上路,这次与出租车撞到了一起,还喊来了6个朋友“理论”。这一幕就发生在泉州市区百源路。25日,鲤城交警通报该起案件情况。

  事情得从6月21日说起,凌晨4时许,一辆出租车与小车在百源路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当时,出租车右侧车身与小车右侧车头位置发生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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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显示,左转出租者与直行小车发生碰撞

 

  根据路口监控显示,凌晨3点47分,这辆出租车沿百源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府学路口,正在左转弯,与迎面驶来的小车发生刮擦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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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杜某熔

  “我当时正在左转弯,路口有2名乘客要坐出租车,注意力都在客人身上,没发现对向直行车辆。”报警的是出租车师傅刘某,他说,事故发生后,双方均下车查看,自己发现小车司机满身酒气。不过,对方反复说要赔他,还叫了6个朋友来现场帮忙“理论”,但双方协商没成功。

  因小车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民警遂将其控制住。经抽血鉴定,该名男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高达226.1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原来,这名男子名叫杜某熔,洛江人,今年35周岁。

  据其交代,当天凌晨2点多,他和几个朋友在鲤城区百源路某酒吧喝酒,席间喝了些许葡萄酒,大约3点半左右独自离开。他自行驾车至事故路段,与正好在该路段左转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早在2009年1月份,杜某熔曾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因犯交通肇事罪,杜某熔被洛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3年,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直到2013年,杜某熔才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时隔多年,杜某熔仍不吸取教训,将再次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及驾驶证被吊销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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