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为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基地、支付见习补贴
大美洛江 2018-09-19 17:25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泉州市内高校毕业生及市外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到洛江区参加就业见习。
关于就业见习好处可是很多的呢。
对促进大学生就业起着积极作用:
▲有利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增强互相了解和适应,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有利于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有利于增强高校毕业生集聚效应,是我市“抢人才”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泉州市内高校毕业生、市外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见习期内每名见习人员享有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限
3—6个月。
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单位),每月可按洛江区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助期限为3个月。见习基地(单位)每月支付给见习人员的费用也应不低于补贴标准。
见习基地(单位)在见习期内提前接收(留用)见习毕业生的(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仍可按照原定见习期(见习协议约定的期限)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基地(单位),见习补贴可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按照属地原则,向洛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595-2263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