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出台

泉州网   2018-04-17 17:26

  17日,《洛江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出台。今年首次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服务片区,民办幼儿园首次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该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洛江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就读当年的3月1日前。继续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符合人才“港湾计划”中规定的人才子女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

  各幼儿园(含民办园)要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洛江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心小学要指导和监督片区内民办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正确引导辖区内群众选择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入读,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纳入该区各级各类幼儿园2018-2019学年度收费情况公示范围,并接受监督。

洛江区公办小学、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7日—7月9日:各小学接受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学校服务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7月11日:各小学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1日—7月13日:各小学、幼儿园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城区小学公布所有招生对象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全面完成招生工作;非城区小学根据实际可于开学前完成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林海燕)

  洛江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招生情况公示

截图大师 Capture 6 - 洛江区公办园首次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服_ - http___www.qzwb.com_gb_content_2018-04_17_content_5805118.htm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安溪县蓝田乡:开展体验式教学 推动主题教
  • 金埭头 银岑兜 因华侨而远近闻名的村庄
  • 晋江市领导到陈埭镇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