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林万明带队到洛江区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
9日,市政府副市长林万明、党组成员肖汉辉带领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调研罗溪镇洪四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洛江区长苏汉庭、区委常委徐情根陪同。
林万明一行实地察看了洪四村坝潭溪溪堤改造工程、影剧院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走访慰问贫困户,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推进洪四村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林万明表示,洪四村生态资源丰富,水利设施完善;发展潜力较大,前景良好;班子队伍坚强有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下一步,要致力编制规划,引领未来发展,立足本村实际、明确目标;讲究山水林田路与村庄一体,融合周边的同时突出特色,注重整体协调性。要致力改善村容村貌,加强污水处理,保护好水源;注重村容整理,推进美化、洁化、绿化,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留足公共设施用地,逐步完善公共设施建设。要致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注重农业品种结构选择,确保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要致力增加村财收入和精准脱贫,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帮扶力度,做到住房安全和就医就学“双保障”。要致力乡风文明建设,提升科普水平,注重文化涵养,制定村规民约推动文明创建。要致力支部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活广大群众积极性,带领全村群众共同建设新农村。
苏汉庭表示,洪四村要抓住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契机,发挥本村优势,将新农村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紧密结合。要拓宽思路,完善发展规划,把长远的规划与近中期要建设的项目有机衔接。要项目化运作,发挥项目支撑作用,按照相关意见建议充实完善项目,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化运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落实责任,各项目运作方案、操作方案要具体细化,明确开工、竣工时间及责任人,乡镇下派干部、区直相关部门要发挥牵线搭桥、指导、监管职能,共同推动项目取得良好效益。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