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洛江区 > 洛江新闻 > 正文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2016-09-02 18:27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根据泉残【2016】62号《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一户多残”家庭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每名残疾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镇残联、区残联、财政局逐级审核,协同办理。审核通过的对象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每季度对受助对象进行复核,对发放对象户籍迁移、死亡等情形及时进行核增、核减。

  2017年前领取二代残疾人证的“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7年1月起计发。

  我镇残联将全面摸底“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引导其按流程申请,努力落实好政府的惠民政策。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河市镇纪委“三部曲”促干部作风建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