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2016-09-02 18:27 来源: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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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残【2016】62号《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一户多残”家庭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每名残疾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镇残联、区残联、财政局逐级审核,协同办理。审核通过的对象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每季度对受助对象进行复核,对发放对象户籍迁移、死亡等情形及时进行核增、核减。
2017年前领取二代残疾人证的“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7年1月起计发。
我镇残联将全面摸底“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引导其按流程申请,努力落实好政府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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