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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召开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座谈会

2016-08-22 10:35 来源:新华网 0

  

座谈会现场

  今年来,洛江区检察院探索检察监督协作模式,抽调民行、预防、研究室骨干成立课题组,就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案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现单层监督向多层监督转变。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就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就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规范执法程序等达成共识。

  会上,课题组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以洛江区为范本》的主要内容。报告分析了近两年来洛江区醉酒驾驶案件的概况及特点,指出了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酒驾驶案件中存在办案效率低、鉴定程序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随后,该院分管领导、侦监、民行、反渎、预防等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的检察职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江大队长洪晓军、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区分局法制大队长傅松南分别代表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对检察院及时的检察监督表示感谢,认为调研报告内容客观、翔实,极具专业性和指导性,有利于防范和降低警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风险和执法办案风险。公安机关将逐条开展整改,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对行政机关的保护,希望行政机关予以理解和支持。”泉州市检察院预防处副处长郑忠贤表示,检察机关对于职务犯罪风险点的提醒,是一种柔性的执法活动,接来下应以更具检察监督特色的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此专项工作进行监督。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科员刘海耀认为,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程序非常必要,及时抽血、送检,并对血液酒精含量进行回溯推算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此次座谈会,检警双方就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程序等多项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并争取尽快将本次座谈会精神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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