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被省政府安办正式授予“福建省安全社区”称号
2016-07-21 17:52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福建省安全社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评定,2016年5月,罗溪镇被省政府安办正式授予“福建省安全社区”称号。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福建省安全社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评定,2016年5月,罗溪镇被省政府安办正式授予“福建省安全社区”称号。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