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发放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1656万元
2016-07-18 17:02 来源: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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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洛江区2015年度新农合二次补偿及住院大病补充补偿对象及补偿金额已全部确认。2015年全区共有4528人(次)“受益”,补偿金额合计16564979元。
此次新农合二次补偿标准为(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金额-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金额)×30%+(范围外费用-10000元)×10%。对个人二次补偿金额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予以补偿。实际补偿金额、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金额、二次补偿金额三者总和不能超过当年度累计封顶线32万。大病补偿标准安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01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4586元),按费用高低分四档给予补偿,最低支付限额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据悉,从7月15日起,补偿对象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
1、补偿对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需带有农行卡号)的,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补偿对象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提供本人的农业银行卡(需清楚开户行是哪个支行)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补偿对象为已故人员且要转到家属银行账号的,提供补偿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家属的农业银行卡(需清楚开户行是哪个支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偿对象与家属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对于历年大病住院补充补偿尚未领取的,此次将一并发放,但须到洛江区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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