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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有序推进

2016-07-18 16:50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日前,洛江区府办印发了《2015年度洛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方案》,对二次补偿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名单确认、宣传发动、入户通知、补偿发放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据悉,此次补偿对象为出院日期或特殊门诊就诊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住院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三种特殊门诊的参合患者(不含生育住院定额付费结算及重大疾病按病种定、限额结算),且二次补偿金额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参合群众(具体名单从新农合信息系统生成,经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对确认)。

  补偿标准将按(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金额-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金额)×30%+(范围外费用-10000元)×10%。对个人二次补偿金额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予以补偿。实际补偿金额、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金额、二次补偿金额三者总和不能超过当年度累计封顶线32万。

  为了确保补偿发放安全有序,相关对象还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补偿对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偿对象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提供本人的农业银行卡(需清楚开户行是哪个支行)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补偿对象为已故人员且要转到家属银行账号的,提供补偿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家属的农业银行卡(需清楚开户行是哪个支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偿对象与家属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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