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执法局“四步骤执法”管理流动摊贩
2016-05-20 17:32 来源: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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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理好流动摊贩,减少执法纠纷,洛江区执法局因地制宜推行“四步骤执法”管理流动摊贩。
劝说。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流动摊贩违章占道经营,就进行劝说教育,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下发《占道经营行政指导意见书》,劝说其规范经营。
承诺。对劝说后仍进行违章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暂扣措施,并下发证据保存通知书,当事人持证据保存通知书到执法局签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进行违章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发还暂扣物品,当事人免于处罚。
处罚。对签订承诺书后仍进行占道经营的违章者,或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者,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用于经营的物品,并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进行处罚。
帮助。对被处罚的残疾人及生活条件特别艰苦的违章流动摊贩,减免处罚,并引导其到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规范经营,以解决生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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