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法院在全省首创建立“司法为民网格模式”
为破解诉讼送达难和执行难的问题,洛江区法院主动对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司法助理员、村居治安调解员为主体的基层诉讼执行联络员队伍。在此前聘请6个乡镇(街道)6名司法助理员为诉讼执行联络员的基础上,在全区86个村(居)又择优选聘86名诉讼执行联络员参与诉讼执行工作,在全省率先创建一镇一村一诉讼执行联络员的“司法为民网格模式”。
14日,区“执行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区法院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清凯,区法院院长蔡建南出席,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黄清凯强调,区法院要充分认识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的政策依据和规范依据,积极履行职责;要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打击“老赖”,坚决破解执行难;要增强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让社会公众进一步感受到政法机关维护社会诚信和捍卫法律尊严的决心,全力营造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有效推进“平安洛江”、“和谐洛江”和“法治洛江”建设,为构建诚信惩戒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会上传达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精神,为在场的诉讼执行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和通讯录。
据了解,洛江法院诉讼执行联络员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居)工作人员或一般群众担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可利用执行联络员队伍熟悉当地风俗人情的优势,邀请诉讼执行联络员协助送达、调解、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判质效,助力执行工作。此次诉讼执行联络员队伍的组建,形成了以法院为中心,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为节点,法官和诉讼执行联络员为主体的“司法为民网格模式”,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讼信访、推进诉非衔接、被执行人信息联络等工作提供网格式管理和更进一步的沟通联络,为解决执行难专项治理夯实了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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