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司法局四举措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2016-04-25 17:26 来源: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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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共建绿色美好家园,洛江区司法局以四举措,将森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率先垂范,积极动员身边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恪守纪律,不仅自己转变观念,带头做到文明祭祖,不烧纸、不放鞭炮、不点蜡烛,还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的群众,大力提倡献一束鲜花、植一棵树等文明祭祀活动,做保护森林、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组织培训,落实安全防火工作。各司法所对辖区基层干部及护林员进行护林防火法制培训,主要讲解《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对护林防火的重视程度。
积极行动,加强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巡逻车、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进村入户、在通往山林的重点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牌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向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以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的普及度,起到警示作用。
集中学习,做好重点人员的监管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做到监控到位,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时刻注意身边的消防安全,确保“清明”期间辖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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