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法院落实“三抓”措施逐级明责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2016-03-25 10:48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近日,洛江法院召开专题院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部署2015年度抓司法公信建设考评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
“一把手”主责抓。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以及区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等三份文件精神,按照“五抓五看”要求推进贯彻落实,部署召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动员大会、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分析会、亲自上廉政党课等具体措施,对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班子成员分责抓。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院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全覆盖,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一种责任、一种常态。认真把握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部门联动尽责抓。实行中层以上领导每季度述责述廉汇报制度,促进明责尽责、主动担责,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警实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齐抓共管机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