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司法局“三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洛江区司法局通过落实责任、落实党建、文明创建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局主要领导和基层司法所长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层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用制度的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梳理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及时依法公开,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治理庸懒散的基础上,坚持月工作例会和月业务统计通报制度,及时推广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落实“1263”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科级干部积极参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集体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逢会必敲警钟,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廉洁自律。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区委党校干部网络培训班、市司法局组织的“百所千人”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先后邀请省司法厅法宣处吴鸣处长、市委党校李尚清副教授等上课,实行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业务培训课,通过以会代训、岗前培训和业务考试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以局机关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万安司法所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为导向,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更高的工作目标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按照全省司法所“六化”创建标准要求,为司法所配备监控、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专业办公设备,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阶段性工作点评、绩效评比、兑现信息稿酬等举措,立足打造干事创业环境,形成奖先促优的工作氛围,激发干部职工把工作热情转化为一项项具体工作行动,2015年来全局累计报送各类工作信息达430多条,连续多月排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直各单位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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