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完善五个体系 着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回眸
2015年来,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构建完善五个体系,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平安洛江、法治洛江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人民调解维稳职能充分发挥。
专项排查深入开展。落实好矛盾纠纷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挥区镇两级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分流调处和指导督办的职能,及时处置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网络不断拓展。加强“诉调”、“检调”和“公调”对接,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运行机制持续创新。依托区调解员协会平台,进一步完善区级调解人才信息库建设,实行调解队伍星级管理,评选表彰了“十佳优秀调解员”;筹备于近期组织换届选举后村级调解员队伍培训。
构建规范化矫正安置帮教体系,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比较到位。
社区矫正监管到位。在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汇报”、月工作分析会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基础上,在司法所设立公检法司联合工作室,协助市司法局抓好抽查督导,联合区检察院不定时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督查活动,并把特殊人群的管控纳入万安、双阳街道社区“网格化”和河市、马甲镇“驻村辅警”管理中,确保人员管控到位,没有脱、漏、虚管现象。
安置帮教服务深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和建档立卡工作,对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建立起监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代表、基层帮教组织、家庭成员之间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
管理质量不断提升。跟踪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行为训练,组建由特殊人群组成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在泉州市北斗星儿童康复中心设立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公益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宣判,创新矫正对象劳动教育模式。
构建全民化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公民法律素养明显提升。
“六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持续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普法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的作用,“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重点对象普法覆盖率、法制宣传村居入户率和知晓率不断提高。
法制宣传形式丰富多彩。持续发挥双阳法治文化广场的宣传教育作用,利用LED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新建河市南塘、马甲永安2个美丽乡村法治宣传阵地,设立大型户外法治广告和沿街沿路法治宣传栏,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依法治区工作卓有成效。区人大四届45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依法治区办工作汇报,给予充分的肯定。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在巩固17个市级、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新增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双阳坪山社区),法治创建成效明显。2015年3月,洛江区被评为全国第三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构建便民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作用。协助市司法局加强管辖的2家律师所及其律师队伍的诚信建设,开展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法机关协作,保障律师执业的合法权利。
打造法律服务基层平台。依托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区法律服务热线2条,组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在线值班,提供声讯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整合辖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区、镇两级政府普遍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完成全区86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聘用工作,搭建律师直接参与邻里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和基层依法治理等公益法律服务的平台。
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依托万安司法所建成区法律援助临街窗口,实行律师坐班制,解决了被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通报法援窗口不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宣传,降低援助申请门槛,积极推进“非诉讼援助”模式,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推行镇村两级法律援助站点和法律援助联络员代为受理援助申请,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构建科学化司法行政运行体系,司法行政效率不断提升。
落实“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梳理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及时依法公开,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落实“1263”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科级干部积极参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集体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廉洁自律。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区委党校干部网络培训班、市司法局组织的“百所千人”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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