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洛江区 > 洛江新闻 > 正文

洛江区再次调整提高低保标准

2015-10-30 10:06 来源:洛江新闻网 0

  近日,洛江区召开2016年度低保工作会,再次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从2016年1月起,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含)以上,月补差水平调整为每人每月358元(含)以上,城市“三无”人员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2元(含)以上;农村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90元(含)以上,月补差水平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含)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2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泉州市政协主席杨俊峰到洛江区调研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