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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事关鲤城青少年!

鲤城微事   2024-06-21 09:20

  6月1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林清泉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在鲤城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云飞、张刺治、潘永生参加,区政府副区长李超端、区检察院检察长苏紫燕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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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区检察院“未鲤”工作站、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第一幼儿园、海滨街道金山社区“邻·鲤”家庭驿站,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围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林清泉指出,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对于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非遗传承、社会和谐稳定、教育体系完善等具有深远影响,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学习研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力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一法一例”在鲤城得到正确实施、有效实施,切实推动我区家庭教育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林清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贯彻实施,以法治力量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开展,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应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长培训活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街道、社区应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共同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新格局。要强化支持保障。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搭建家庭、学校、社会线上线下交流服务平台,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扩大和提升公共资源服务家庭教育的范围和水平,为家庭教育提供有力支持。要加大宣传引导。多途径、多方式普及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家庭、学校、社会等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广正面的家庭教育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家庭教育的典型和标杆,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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