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将对这类企业和个人给予补助 请抓紧申报

鲤城微事   2020-11-17 10:49

  日前,从鲤城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鲤城区将对辖区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以及来鲤就业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补助。

  如企业雇佣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来鲤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鲤城将给予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2000元。“目前已确认在鲤就业的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2000余名。”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企业为省外贫困员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任一险种并实际缴费的,标准可放宽至省外贫困员工稳定就业一个月以上。

  针对在鲤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1500元;在鲤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不超过6个月、每月2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在鲤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同时申领跨省就业奖补和交通生活补助,最高可领13500元。”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

  区人社局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需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逾期则视为放弃。

  一、企业申报材料

  1.《泉州市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奖励申请表》;

  2.未参保人员由企业提供至少三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参保人员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任一险种的参保凭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个人申报材料

  1.《宁夏籍来鲤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奖补发放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支付工资的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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