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酒后无证开报废奔驰 男子称要去接女儿放学

闽南网   2020-04-27 18:15

  闽南网4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小敏 文/图)男子不仅无证驾车,还喝了酒,开着的奔驰车共有38条违法未处理,已达到报废标准……昨日,泉州交警部门在查缉布控行动中查获了这辆奔驰车。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黄某称“我要去接女儿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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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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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与他的银色奔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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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与他的银色奔驰车

  当天下午5时53分,交警支队机动大队铁骑队员在鲤城区江滨北路临漳门路段拦下了该车。看到民警后,驾驶员黄某显得有点紧张。经鲤城大队二中队民警核查,黄某就是这辆银色奔驰车的车主,该车最后一次年检有效期止于2014年2月28日,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这辆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黄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对此,黄某解释说,自己很久前参加过驾驶证培训,但一直考不过,以为开车上路不会被查。

  更令人惊讶的是,从2015年至今,黄某的这辆奔驰车已经有3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当中包括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加上没有驾驶证不能处理违法,黄某索性直接不参加车辆年检了。

  在与黄某交谈的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便对黄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黄某体内的乙醇浓度为36mg/100ml,已经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

  据其交代,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喝酒,从半夜12点喝到凌晨5点多,之后便乘坐出租车回家休息。到了下午4点左右,他觉得自己睡了一天酒劲应该退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去学校接女儿,没想到被执勤的交警拦下了。

  按照相关规定,黄某将被罚款4000元,奔驰车也将被强制报废处理。同时,鲤城交警将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鲤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主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强制报废,因此,车主朋友们一定要牢记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要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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