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

鲤城微事   2020-01-29 16:03

  1月27日,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提出,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1月27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10

  通告全文如下:

  一、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屠宰场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及其内部经营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严禁交易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欢迎拨打0595-22350076(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7日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口述产业发展 读懂一座城丨魏月德:50载岁
  • 泉州永春开展“重温长征志聚力创新功”主题
  • 总投资3亿元 永春热联绿能新能源烤烟设备生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