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生活突遭变故可申请临时救助 最高可获2万元救助金

东南早报   2019-07-12 09:06

   当家庭突发变故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群众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临时救助。日前,鲤城区民政局联合鲤城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临时救助政策进行完善、优化和拓展。

  “凡具有鲤城区户籍的常住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可享受临时救助。”鲤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辖区户籍的困难群众根据困难情形,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而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主要为急难型救助对象。

  《意见》指出,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1年只能申请1次,因不同事由多次申请时,视情况逐次调低每次救助金额,同一事由1年内不能重复申请;对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临时救助;对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而对支出型救助对象,则实行分类限额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区民政局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为1万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金额累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

  临时救助该如何申请呢?据介绍,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及家庭成员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应向暂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了解到,目前各县市区均有出台类似《意见》,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有不同,有需要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咨询。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陈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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