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快来鲤城 三种安居保障政策总有一款适合你

鲤城微事   2019-05-23 11:32

  5月21日下午,鲤城区人社局走进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举办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鲤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共吸引400多名高校学生参加。

  宣讲会上,鲤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就《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政策亮点,以及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补助内容、补助方式等方面,为高校学生进行详细解读,答疑解惑。

  “毕业后我想要留在泉州工作,最想了解和关注的就是住房优惠和补助政策。”商政同学就读于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这次他和同班同学一同前来了解在泉州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安居保障政策很符合我的实际需求,很有吸引力。”

  “安居保障政策面向年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分为两类。”据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第一类为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前500名大学的高校毕业生,此类不限专业;第二类为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需符合产业急需专业目录。

  接下来,鲤城区将结合校园招聘活动,探索开发人才政策动漫小程序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及落实力度,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鲤城就业创业。

  据了解,今年3月22日,泉州市出台《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安居补助、租房服务、购房等三种安居保障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

  实行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

  2019年3月22日起,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算),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产业急需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安居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

  推进高校毕业生租房保障服务

  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在高校毕业生集聚地按“拎包入住”标准,建设和运营高校毕业生青年公寓,提供专职管家、青年社区活动等全天候“一站式”租赁服务,在政策、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泉房通”网站(http://qft168.com/)申报、审核、选房、租住等功能。符合安居补助条件且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实行租房价格15%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租房保障服务经营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解决购房需求

  符合安居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对泉州市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刚需购房,在中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中,安排一部分房源供高层次人才购买,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制定。对产业急需的和来泉就业、创业的人员购房,由市住建局指导相关各县(市、区)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安居保障政策的人员需在2019年3月22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如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享受安居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按租房价格85%优惠政策租住青年公寓。

  如何申报?

  申请安居保障政策的人员可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http://qft168.com/)申报,安居补助每年5月、11月进行集中审核,租房服务、购房保障申请每月25日前集中审核。此外,也可拨打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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