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拟建两个“妇女援助中心”工作站
人们常说“妇女能顶半边天”。然而,再坚强的人也有着柔弱的一面,当妇女面对始料未及的困难时、遭受家暴不知如何保护自身?家庭矛盾难以调解?心理困惑无处倾诉?此时的她们,急需有人伸以援手!
为切实加强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工作,近日,鲤城区司法局和区妇联携手制定《“妇女援助中心”协同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将在老城和江南新区各建设一个“妇女援助中心”工作站,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人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援助律师挂点工作站 对案件实行“点援制
方案要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发挥专业优势,安排2名律师挂点“妇女援助中心”工作站,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就近分头服务群众的思路推进建设,整合司法行政和妇联资源,了解妇女法律服务需求,及时转交或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往往涉及家庭矛盾、个人隐私,方案要求实行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即在已建法律工作者库的基础上,优先指派妇女受援人点名指定的律师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利于对妇女受援人的情绪疏导和案件调解,有力提升妇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
在职能方面,“妇女援助中心”要发挥连接法律援助和妇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同区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和社区妇联调解室,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等基层组织要做好工作衔接,让法律援助与妇女维权工作相互融合,促使法律援助成为保障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有力防线。
“互联网+”法律援助 延伸妇女法律援助范围
方案还提出,鲤城区司法局和区妇联要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外,还要对接“泉州法律援助”、“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资源,为妇女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掌上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方式,达到足不出户就可预约援助律师的好处,推进鲤城“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多点应用。
同时,方案还对中心援助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区级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同时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等与妇女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对行动不便以及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采取上门受理以及邮寄申请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她们。切实推行异地受理机制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对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审批并指派;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或其他情况紧急的案件,先受理后补办手续,使服务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