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食药监引导企业制定过期药回收制度和鼓励回收措施

泉州晚报   2018-07-13 19:18

  为推动过期药品回收站点工作出成效,近日,泉州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积极引导督促企业制定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和鼓励回收措施,目前鲤城区17家过期药品回收点已全部完成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和鼓励回收措施的制定,其中包括发放购物抵用券、享受购药优惠折扣、现金抵用、回赠小礼品或“以旧换新”等,这些方式简单易行,并能有效增强公众对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促进市民树立正确的药品观念,适量购药,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同时逐步增强居民自觉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意识。(记者陈云青通讯员黄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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