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怎么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2014-09-28 17:51 来源:泉州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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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毕业生就业后一年内因特殊原因,申请调整就业单位的,属跨省调整的 ; 省属、中央在闽单位之间调整的 ; 市县属单位调整到省属、中央在闽单位的,办理《报到证》核签须提供:
1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4 、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
5 、《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未进入生源数据库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 : 本科学历毕业 生即时办理,专科及专科以下 学历毕业生 5个工作日办结。
毕业生由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调整到市县属单位,市县属单位之间调整的,到现就业单位所在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签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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