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美女检察官吴端端上央视 "孩子王"秒变"网红"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7-09-14 11:44

­  【讲了啥?】

­  节目中,到底吴检察官讲了什么,牵动了电视机前如此多家长的心?来看其中的案例。

­  被“狼”叔叔猥亵 她为何不反抗

­  11岁的小玲(化名)上小学五年级。父母离婚后,她和妈妈生活。

­  去年6月的一天,小玲收拾完书包一个人回家。这时,一个陌生叔叔开始找各种话茬跟她搭讪。

­  通过一路的聊天,这位叔叔知道这个时间小玲妈妈不在家,就跟着小玲进了家门。他锁上了房门,以给零钱、买东西为诱惑,抚摸、亲吻了小玲的隐私部位。当叔叔第一次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时,小玲感觉到慌张和厌恶,但看到狼叔叔还是对她笑,而且还给她钱,要知道,妈妈平时几乎不给小玲零花钱,于是,对于狼叔叔的行为小玲没有反抗。

­  而就在陈某第三次猥亵小玲时,被小玲的妈妈撞见……

­  专家说:

­  陈某看中了小玲缺少心灵的陪伴,并诱以金钱等达到自己的目的进行侵害。我国法律对于性侵害儿童有个“三不管”原则,不管本人是否同意,不管是否有实际的性行为,不管是否明知幼女,均将入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明确将“猥亵儿童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行为,不管是否施加暴力和胁迫行为,都不影响该罪的认定。同时,《刑法》还明确规定,猥亵儿童的,应从重处罚。

­  鉴于陈某多次猥亵不满12周岁的儿童,情节恶劣,法院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海都记者 陈紫玄)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安海乡贤蔡金钗捐赠善款3000万元
  • 晋江部署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
  • 晋江市领导督导调研科创新区安置房选房工作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