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明祭扫 惠安发布疫情防控10号通告

惠安速报   2021-03-26 11:22

  3月24日,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0号)发布,内容如下:

  清明将至,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祭扫场所要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按照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又不引起人员大量聚集的原则,实行错时错峰、从简祭扫。

  二、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内骨灰楼堂和公墓实行分日期分时段预约祭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民可登录“泉州万安园”和“崇武古城”微信公众号,对安葬(放)在惠安万安陵园、惠安县公益性骨灰堂、崇武龙湖陵园内的逝者亲人进行预约祭扫,预约祭扫期为清明节前后各10天(2021年3月25日至4月14日);每个骨灰格位、墓位只预约1次,预约成功后依据预约祭扫时间错峰祭扫;倡导轻车简从,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和道路堵塞。未提前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不得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殡葬服务机构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清明期间为安葬(放)在本场所的逝者举办一场免费集体祭扫仪式。

  三、镇、村级骨灰堂(公墓)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根据场所承载量,实行分片区分角落、分日期分时段祭扫。

  四、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点由所在寺庙负责,实行错峰限流祭扫,室内场所不对外开放。

  五、零散坟墓及历史埋葬点,由属地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不得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使用明火,在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错峰限流祭扫。

  六、群众在祭扫时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不得携带金纸、烟花、鞭炮进入各类场所,不得取出骨灰祭奠,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骨灰“二重葬”及违规新建、翻修硬化坟墓。

  七、提倡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现场祭扫的提倡以上香、敬献鲜花的方式从简祭扫。

  八、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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