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确认41条溪流纳入“河长制”管理 治水初显成效

泉州晚报   2018-01-08 12:43

­  在惠安螺阳镇工农村,每当一忙完村里的事情,村委会主任黄小红便会骑上电动车,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巡河程序。今年以来,惠安县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黄小红更是感受到这份工作的意义。

­  2015年起,黄小红就是林辋溪洋坑村至起步公司段的河道专管员。每天,黄小红要巡河3.2公里,范围所及是螺阳镇所辖林辋溪治理河段中需要巡查的最长一段河道。

­  “几乎天天都会发现问题,溪边桥闸常有人偷倒建筑垃圾,两岸休闲慢道健身的人多,随手丢弃的纸张、饮料瓶也多。”黄小红说,碰到自己可以处理的垃圾,随手就捡起来。如果是建筑垃圾或者村民扔到河里的死猪、死鸭等,经通报后,村里也会立即请人来处理。

­  黄小红是该段的河道专管员,工农村村书记林锦良则是该段的河段长,他的职责是每周不少于三次巡河。除了村级的河长,还有镇级的河长,及林辋溪流域水利管理中心也参与到巡河、护河的过程。

­  “林辋溪这几年变化大。”黄小红说,“现在水不臭了,生态环境变好,河里鲫鱼多,经常有人垂钓。”这种变化还得益于惠安县财政近几年来持续对林辋溪流域整治的投入。自2013年起,惠安县启动林辋溪新一轮整治,实施河道清淤、堤岸整修加固及植草绿化、拦水坝建设、涵闸坝沟渠整修、水闸拆除重建、堤顶防汛路建设、内浚沟整治等项目,共完成投资将近1.3亿元。

­  整治完之后,如何养护是关键。在这方面,“河长制”作用突出。目前,惠安县确认41条溪流纳入“河长制”管理,落实相应的河长、河段长、专管员,构建县、镇、溪流流域管理中心和村四级联动巡查机制,落实溪流管护巡查责任。此外,惠安县河长办还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推送水资源、工作资讯,并探索开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河道垃圾、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环境。

­  目前,随着综合治水系统日臻完善,惠安县已基本形成“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去年以来,惠安县共投入4500万元实施小溪流整治工程,投入3648万元实施9个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15家,实施4个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和保护,辖区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综合治水初显成效。(记者张文璟通讯员陈秋红杨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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