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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惠安假装“招嫖”专门盗窃 共偷走“嫖客”18154元

2016-04-19 10:35 来源:泉州晚报 0

­  假装“招嫖”,背后却有一团伙秘密合作,专门盗窃“嫖客”财物,一个多月作案七起。近日,惠安法院作出宣判,其中两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获刑,其余三人另案处理。

­  去年8月的一天,湖南人胡某打电话给安徽人张某平,问他能否帮忙介绍一名女子合伙盗窃他人财物。同时,胡某承诺,张某平每介绍一名女子,就给他5000元介绍费。

­  见有利可图,张某平联系上赵某东(另案处理),让其带女朋友程某慧(另案处理)到惠安合伙作案。之后,四人又联合“王某”(身份不明,另案处理)租住在一起,并对作案方案进行预谋和分工。据悉,五人约定盗窃所得赃款由胡某分得40%、程某慧和赵某东分得40%、张某平和“王某”各分得10%。

­  从去年8月20日至9月23日案发,胡某等人按照事先的分工多次作案,即由程某慧到惠安螺城镇滨溪路“招嫖”,以按摩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事先布置好的租房,并让被害人脱掉衣服。在程某慧对被害人进行按摩时,由“王某”在租房外望风,胡某则进入租房将被害人衣服内的财物盗走,得手后通知程某慧,让其借机离开。至案发时,五人共盗赃款赃物价值18154元。

­  惠安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张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根据张某平参与实际盗窃等事实,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根据胡某是累犯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柳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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