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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 各期限档次均下调

2012-06-14 11:08 来源:东南早报 0

  13日,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2年6月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已作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都有所降低。

  据了解,日前,《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规定下发,自2012年6月8日起,调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方面,当年缴存的公积金的年利率由0.5%调整为0.4%,上年结转的公积金的年利率由3.10%调整为2.85%;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方面,委托贷款期限在1-5年(含5年)的年利率由4.45%调整为4.20%,委托贷款期限在5-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由4.90%调整为4.70%,年利率都有所降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2年6月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6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但自2013年1月1日(含)开始,就要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而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就要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而2012年6月8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就要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会按照新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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