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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价格承诺!丰泽2家酒店被立案查处

丰泽市场监管   2026-02-06 17:27

  近日

  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2起

  春节期间酒店未履行价格承诺典型案例

  丰泽区某云酒店涉嫌价格违法案

  近日,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反映位于浦西万达附近的某云酒店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较大,涉嫌价格违法。经查,该酒店“智能零压大床房”非节假日门市价为279元/晚,春节期间平台预订价格高达984元/晚。根据当事人提供酒店近三个月平台订单数据,经核算,该酒店在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超承诺价,未履行其作出的价格承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规定,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

  丰泽区某纳酒店涉嫌价格违法案

  近日,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反映位于西湖公园附近的某纳酒店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较大,涉嫌价格违法。执法人员调取该酒店近三个月订单及春节期间预订订单数据,经核算,该酒店“豪华大床房”近三个月均价为302.46元/晚,春节期间平台预订价格高达1182元/晚;“豪华双床房”近三个月均价为299.55元/晚,春节期间平台预订价格高达818元/晚。该酒店在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超承诺价,未履行其作出的价格承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规定,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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