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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奖补措施!丰泽出台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看丰泽   2025-11-12 16:22

  近日,丰泽区正式印发实施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将通过“四大奖补措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丰泽区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

  一、重点任务

  1.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研发体系建设、研发费用归集等辅导服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

  2.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广泛宣传和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深入街道、重点园区常态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培训,发动和借助高企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帮助申报企业分析短板弱项,完善申报材料,提升企业申报通过率。

  3.推动企业升级。扶持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提升规模经济效益,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指导和支持规上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新产品开发、研发费用归集、研发团队建立等方面规范建设,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政策措施

  1.鼓励积极申报。对当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区科技部门按照评定条件初审上报的企业,给予1万元申报费用补助;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区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认定通过区级奖励5万元和申报费用补助1万元按就高执行。

  2.强化孵化培育。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2万元。

  3.支持培育辅导。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辅导机构开展申报诊断辅导和培训,建立一企一档,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对辅导机构当年度辅导企业申报,列入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名单达5-10家(含10家)的,按照每家申报企业3000元的标准给予辅导机构奖励;列入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名单达10家以上的,按照每家申报企业5000元的标准给予辅导机构奖励。每年奖励单家辅导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推动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推动高新园区、龙头企业搭建中试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鼓励中试平台成熟技术成果转移到高新企业进行产业化应用。对经认定的中试验证平台,按照“泉政办明传〔2025〕19号”予以设备购置与运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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