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又一批公共场所可安全有序恢复开放

看丰泽   2020-04-28 11:40

  2020年4月27日,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26号),内容如下: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26号)

  为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便利,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等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开放部分公共场所

  1.文化场所

  辖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百姓书屋、小区内业主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以及通风条件良好的经营性书店,可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开放。

  2.经营性娱乐休闲场所

  辖区非封闭式的娱乐休闲场所,可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营业。封闭式的娱乐休闲场所继续暂缓开放。

  3.体育场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通风条件良好的室内体育场所可恢复开放,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

  游泳池、游泳馆以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健身场所继续暂缓开放;各类线下团体体育赛事、线下体育健身培训等聚集性运动暂不组织开展。

  4.A级景区

  辖区内A级景区的开放应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实行分区分级有序开放,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

  5.文物保护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

  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暂不开放;其余对外开放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可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6.旅行社

  辖区内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开展省内旅游业务,省外和跨境旅游业务暂不开放。

  7.药店、医疗机构

  到药店、医疗机构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继续实行实名制,凭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购买,必要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检查问询。

  8.校外培训机构

  符合条件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5月6日起可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经评估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压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以上开放、恢复营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温馨提醒,制定科学、规范、有效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规范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辖区医院、行政服务窗口,以及室内经营性场所等,全面推行使用“八闽健康码”,落实“凭码+测体温+戴口罩”通行的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人员管理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和游客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现场通行管理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登记、测温和人流疏导等工作;注意公共卫生,做好自我防护,不得在以上场所组织人员聚集性活动;进入以上开放场所及其他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对拒不服从管理、劝告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常态化严控聚集性活动

  各场所在疫情结束前,不得举办大型文体表演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并实行人流管控、预约等制度,防止人员过度聚集。红白事应简办,并及时向社区报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全区广大居民群众一同珍惜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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