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十一个“一律” 丰泽区实施这些具体措施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落实省十一个“一律”具体措施汇总
1.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丰人员(含到过上述地方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丰之日算起,下同)。(第12号通告第1条)
2.近两周内从湖北等重点地区返乡、返校、返岗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第1号通告第5条)
3.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丰泽区人员一律劝返,如执意入境者,必须隔离观察14天。区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登记。(第10号通告第2条)
4. 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等5种类型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定点集中,单间硬隔离。(第12号通告第3条)
5.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或同房屋共同生活者,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定点集中,单间硬隔离。(第12号通告第4条)
6.对上述五种类型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一般接触者一律实施14天的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期间少外出、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第12号通告第5条)
7. 2020年2月4日16时起至2月18日24时,请全区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除采买生活必需品、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的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尽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员应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生活物资后即刻归家。(第10号通告第1条)
8.“红事”一律停办;“神事”一律不办;“白事”一律简办,并于2小时内向社区报备,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管。(第12号通告第8条)
9. 疫情期间,各街道、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民俗活动和其他节庆活动停止举办;广大居民群众应自觉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第5号通告第3条)
10.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1个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第12号通告第6条)
11.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一律视情况对社区、小区、居民小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第12号通告第7条)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