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七项措施扶持创意产业发展

看丰泽   2019-06-19 11:14

  丰泽区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试行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意产业企业是指主要经营范围为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和时尚设计及咨询创意等创意产业领域的企业。

  (一)创意设计――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新材料应用设计、工艺美术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等领域。

  (二)数字服务创意――重点发展动画动漫及网络游戏、软件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化内容制作、传播能力设计、数字移动多媒体服务等领域。

  (三)文化创意――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创意、广播影视制作、广告企划服务、传统文化民俗艺术传承与提升等领域。

  (四)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重点发展时尚设计、形象设计、管理及咨询服务等领域。

  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办或新引进创意企业加快发展

  对新办或新引进的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创意企业(在丰泽辖区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的,含三年),自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意办”)认定当年起,连续给予两年的场地(自用)租金补助:第一年补助50%,第二年补助30%;对地方税收有贡献的,自认定当年起,按其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两年补助: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补助50%。

  企业开办后,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丰泽区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自认定当年起连续两年可全部返还。

  鼓励引进知名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对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或获省级以上创意评选、竞赛活动重大奖项,或具有大型创意题材项目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扶持。

  (二)支持现有创意企业提升壮大

  对现有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创意企业(在丰泽辖区工商注册时间超过三年的),自区创意办认定当年起,按其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两年补助:第一年补助50%,第二年补助30%。

  支持现有创意企业申报示范单位。对获评国家、省、市、区级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同一企业分获不同认定的,依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被认定为区级以上(含区级)“创意产业示范单位”的企业,自被认定当年起两年内,按其年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对同一企业分获不同级别认定的只奖励一次。

  (三)鼓励老厂区老厂房以及写字楼、底商楼宇等改造发展创意产业园区(基地)

  对利用老厂区、老厂房、旧仓库、传统文化街区以及写字楼、底商楼宇等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和开发、建设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自区创意办认定当年起,给予项目开发单位连续两年奖励,奖励标准为:园区(基地)内的创意企业当年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30%。

  (四)支持创意企业加大研发服务和自主创新投入

  加大创意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创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产权制度,加强数据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开展企业“助保贷”等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创意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创意企业纳入“小微企业助保贷”等服务范围,保障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创意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对担保公司为丰泽辖区的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按年度担保业务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

  支持有潜力的创意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通过资本运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吸纳社会资本等形式筹集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意企业改制上市融资。

  (六)强化创意产业人才支撑

  为创意产业人才在丰泽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优先解决企业场地租赁、无形资产入股、科研项目申报、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子女入学、住房安居等方面需求。鼓励引导创意产业人才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丰泽区创意产业人才认定,对经区创意办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初审、区委人才办审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各层次创意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丰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实施方案》(泉丰委人才〔2017〕8号)执行,医疗保健按照《丰泽区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实施方案》(泉丰委人才〔2017〕7号)执行,其他专项扶持办法按照区政府另行制定出台的创意产业人才政策执行。

  支持创意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建立创意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创意产业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建立挂钩联系创意产业人才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为创意产业人才解决实际困难。

  (七)支持培育和发展创意产业市场

  加大对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文化创意产品的比重。凡纳入丰泽区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采购创意类产品和服务时,原则上同等条件下应首购、订购和优先购买丰泽区创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对创意企业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国性博览会,经提前向区政府相应部门申请获得认可并向区创意办备案的,给予每个国际标准展位展位费10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对由政府主办、创意企业承办的文化创意大赛,经事先向区创意办备案并获认可的,每次给予承办创意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含国家部委和行业协会)、省级(含省级部门和行业协会)、市级(含市级部门和行业协会)、区级(含区级部门和行业协会)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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