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司法局泉秀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
看丰泽 2019-02-01 17:13
30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授予230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430个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659名同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其中,丰泽区司法局泉秀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丰泽区司法局泉秀司法所成立于2003年6月。2010年被列入省级第二批司所法示范用房建设项目之一,2012年8月3日建成独立三层办公大楼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88平方米,总投资100多万元,按照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的硬件标准配备了全套的现代化办公设施,达到了省级一类司法所建设标准。
近年来,泉秀司法所在丰泽区司法局和泉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创建“平安泉秀”、“法治泉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期间,先后荣获“全省规范化司法所”、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教育示范司法所”、连续三年被评为“人民满意司法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下阶段,丰泽区司法局泉秀司法所将继续振奋精神,团结一心,脚踏实地,紧跟新常态,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依法行政,落实司法为民,助力丰泽发展,提高队伍素质,开拓进取,砥砺前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积极创造服务丰泽、追赶超越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