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发布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看丰泽   2018-12-11 09:4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

  因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改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泉政文〔2015〕139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了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泉丰政综〔2018〕201号),现将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丰泽区东海街道范围内部分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电话:22584133。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东海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22906541。

  五、签约期限: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腾空搬迁期限:签约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在腾空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征收范围内涉及部分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征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咨询地点:东海街道办事处。

  十、被征收人对《丰泽区东海法石宝盖安置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泉丰政综〔2018〕201号)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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