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提高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 兑现服务业发展政策奖励

看丰泽   2018-09-13 09:54

  11日,丰泽区区长杨国昕主持召开区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标准、兑现2017年度区级服务业发展政策奖励等事项。

  自丰泽区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实行“两保合一”工作机制以来,实现了适龄人员愿保尽保、达龄老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障的目标。

  会议确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至2800元/人;2019年1月1日起,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25元。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养老保障基金的监管职责,健全内控机制,监控、检查基金的筹集、发放、存储和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解读,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坚持资源统筹,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老年人保障工作,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更可持续。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兑现2017年度区级服务业发展政策奖励。本次拟兑现2017年度区级鼓励服务业发展政策奖励事项共9项,拟兑现奖励资金合计168.09万元。其中,涉及企业改制上市政策奖励事项5项,拟兑现奖励资金合计133.95万元;涉及创意产业政策奖励事项4项,拟兑现奖励资金合计34.14万元。

  会议要求,规范兑现奖励金,做到依法依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项目带动、顺应市场、紧扣热点,抢占服务业竞争制高点,策划生成实施一批服务业好项目,拓展新领域、新业态,形成新增长点;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力度,深入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双创”工作,切实推出一批扎实的改革举措,争取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探究引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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