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舍友手机贱卖10元钱 被丰泽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

东南早报   2018-06-07 10:25

­  偷舍友一部手机,贱卖10元钱,邱某翔最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丰泽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  经办民警介绍,江西人邱某翔出生于1998年,和朋友租住在见龙庭小区。6月5日晚上8时左右,他回到宿舍时,看到床上有一部白色手机在充电。手机的主人是舍友陈某明,邱某翔见陈某明不在宿舍,他待了一会儿,要离开时就把手机带走了。

­  邱某翔把手机拿到了招联社区一通信店,卖了10元。回来的路上,刚好朋友约一起喝酒就去了,钱没捂热就给花掉了。而陈某明回到宿舍,发现放着充电的手机不见了,问了邱某翔和其他舍友,都没人看到,于是报了警。北峰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很快就查到了线索,6月6日凌晨1时多,邱某翔还在睡梦中,酒意还没退散就被民警抓获了。到了派出所,邱某翔交代了盗窃手机的过程。

­  据介绍,今年2月份,邱某翔也是因为盗窃手机,在晋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7天。这一次,邱某翔则因涉嫌盗窃,被丰泽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通讯员陈幼萍 记者林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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