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印发规定: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泉州网   2018-04-23 15:32

­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2018年度丰泽区企业工作会议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丰泽区关于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完成修订并印发,涉及重点企业确认条件、扶持措施等内容,其中企业技术创新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  本次会议表彰全区130家2017年度纳税大户和自营出口创汇大户,宣布165家2018年度区级重点企业名单,并通报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

­  加快推进科技兴企步伐

­  财政扶持方面,《规定》鼓励重点企业加快科技兴企步伐,其科技进步项目优先享受《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每年确定一批技改重点企业,对已获国家或省品牌的企业,以及省、市重点企业,优先列入市、区两级年度技改计划。

­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区政府从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补助。

­  推动企业实质性参与标准化活动

­  《规定》鼓励、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积极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  企业年度纳税超100万元,在享受市级补助基础上,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在前5位)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的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0.5万元。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  鼓励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争创品牌

­  对企业年度纳税超100万元,初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年度纳税超50万元的,初次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出口免验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获评福建省质量奖、泉州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企业年度纳税超20万元,初次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福建老字号”或省级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品牌的企业,按其奖金数额最高的一项给予奖励,对获同一级别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列入市名优地产品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安排。

­  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  《规定》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积极支持企业加入阿里巴巴“诚信通”和“中国供应商出口通”会员及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会员,推动工业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出口创汇企业参照国家、省、市扶持措施给予扶持。

­  大力支持已改制上市、场外市场挂牌及其后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市民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及科技三项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

­  【相关链接】丰泽区重点企业确认条件

­  确认重点企业总体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大、产品市场前景好、产品科技含量较高,资产负债比例适度、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依法报送统计资料,上一年度无骗税、骗汇、欠薪,企业贷款评级没有被评为不良和没有违反环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反腐倡廉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记录。具体包括以下八大类:

­  (一)纳税大户:上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缴纳税收总额3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以上不含补交欠税、预交税、查补税和罚税,纳税额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为依据)。

­  (二)总部企业:被区政府认定为区域总部企业,且在本区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

­  (三)生产经营上规模企业:生产经营较具规模,上年度产值或营业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以统计部门确认的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  (四)出口创汇贡献的企业:上年度自营出口创汇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以海关、区商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  (五)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上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总额50万元以上,被确认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企业(行业、工程)技术中心,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  (六)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排名在本区该行业前2名的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文化创意、物流、广告传媒、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

­  (七)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统计、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无线通信、智能科技、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统计部门确认的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  (八)在丰泽区注册并为园区提供招商服务的运营商:在丰泽区发起设立招商载体,引进企业进驻,并为载体或园区提供招商运营服务的公司。(记者洪荣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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