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一吨热水28元” 泉州物价局将组织专项检查

东南早报   2014-09-05 17:38

水电费纳入住宿费管理

  针对闽南理工学院部分学生反映热水收费达28元/吨这个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在水电费收取上也有明确规定。市物价局经核实,确认从没有批准过闽南理工学院向学生收取热水28元/吨的收费项目。

  据介绍,水电费纳入到学生公寓住宿费中。高校公寓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根据住宿条件、配备硬件设施等进行成本核算,从而核定相应的住宿费标准。一旦批准后,就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收费。

  民办学校按核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除超定额水电费之外,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超出定额水电部分,可按超出部分实际费额向学生收取。

  “针对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组织专项检查。如果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收费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表示,学生如果对收费有疑问,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反映。(记者 刘波 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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