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鲤城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数方案
【幼儿园】
招收5类幼儿每班30人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今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将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招生将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6月21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6月29日至30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8日,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鲤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将招收符合政策要求的5类适龄儿童:
1.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和独生子女证),即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和至少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等);
3.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单位集体户的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直属子女,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经查证应予招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所在单位证明);
4.军人子女按有关规定入学;
5.符合规定的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包括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的子女。
另外,民办幼儿园将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海都记者 叶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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