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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鲤城区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出炉

2014-05-29 09:05 来源:泉州晚报 1

  小学招生安排

  7月1日至3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7月10日,各小学公布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7月5日至7日,各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7月15日,各小学公布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老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新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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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鲤城今秋新增2所公办幼儿园招生 实现每个街道都有公办园

  昨日,鲤城区教育局出台《关于鲤城区幼儿园201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的意见》。今秋,该区新增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始招生,实现了每个街道都有公办园的目标。

  今年9月份,鲤城区共有9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新增的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位于江南学园内,招生服务片区为高山社区、古店社区、金利来·御景嘉园小区等;新增的江南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为亭店社区、登峰社区后坑村。

  公办园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招生对象为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5类适龄儿童:

  1.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和独生子女证),即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和至少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政府拆迁证明等)。

  3.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单位集体户的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直属子女,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经查证应予招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所在单位证明)。

  4.军人子女按照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区政治部联合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入学。

  5.符合规定的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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