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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设立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最高可奖1万元

2013-12-09 15:31 来源:泉州晚报 0

  为促进闽台两岸教育文化交流,省财政厅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专门为在福建省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据悉,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科生(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分别按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给予奖励。申请人获得政府或其他组织奖励资助的,可同时享受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福建省是最早招收台生的省份,也是唯一享有自主对台招生政策的省份,华侨大学于1985年在我省率先对台招生,成为福建省乃至全国最早对台生实行单独招生和单独考试的高校。2009年福建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共有32所福建高校、53所台湾高校、185家台资企业参与,涉及70个本专科专业,来闽任教的台湾教师达270名,来闽任职的台湾教师达35名。目前,在闽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有1299人,福建高校已累计招收台湾学生5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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