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陆续展开

泉州晚报   2018-07-04 18:43

­  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陆续展开。

­  7月7日,市直公办幼儿园进行新生登记;7月8日,市直公办小学进行新生登记。

­  7月7日—7月9日,鲤城、丰泽、洛江各公办小学、公办性质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9日—7月11日,相关公办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  7月17日—18日,洛江区公办初中接受家长在洛江区经商、务工,但小学学籍非洛江区的随迁子女入学登记;7月19日—20日,丰泽区公办初中接受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辖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登记。请家长们注意报名时间,切莫错过!

­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务工人员“两证”须满一年

­  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居住在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优先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前)。

­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按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子女报名就读鲤城区、丰泽区或洛江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入读该区公办小学。申请入读中心市区公办小学的条件为“两证”均需达一年及以上。具体指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务工证(办理时间截至2017年9月1日)。

­  户籍在泉州“五个区”(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且跨区暂住在中心市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1日)及社区证明等。从2019年秋季开始,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

­  此外,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前。

­  部分公办小学招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7月9日—7月11日,市区相关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  今秋丰泽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有: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学(含少林校区)、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丰泽区沉洲小学、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丰泽区云谷小学、丰泽区云山小学、丰泽区临海小学、丰泽区宝山小学、丰泽区渚江小学、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丰泽区鹤山小学、丰泽区乌屿小学、丰泽区浔江小学、丰泽区东星小学、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丰泽区第六中心小学、丰泽区群石实验小学、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七中心小学、丰泽区环清小学、丰泽区西湖小学、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  想就读鲤城区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金山校区、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该区就读机会。

­  洛江区公办小学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和务工都在万安街道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洛江区实验小学或万安中心小学的其中一所学校报名,但不得重复报名,若发现重复报名者,将取消在万安片区就读的机会,由区教育局另行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  申请入读公办初中随迁子女中旬登记

­  中学方面,丰泽区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就近划片电脑派位。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辖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欲就读丰泽区公办中学的,应于7月19日—20日携带丰泽区辖区的“两证”(居住证须为2017年9月1日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须为2017年9月1日前)分别到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十中、东海中学、北峰中学登记、核实、录取;确实因容量问题接收不了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  鲤城区公办中学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所有具有鲤城学籍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就学。

­  洛江区公办中学实行就近免试对口直升。家长在洛江区经商、务工,但小学学籍非洛江区的随迁子女,欲就读洛江区公办中学的,应于7月17日—18日携带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两证”办理时间均截至2018年3月1日前)和学籍所在小学提供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毕业小学盖章)或毕业小学提供的“2018×××(县、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居住地服务区域的中学提出书面申请,接收学校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并编制成花名册,于7月26日送洛江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确因学校学额不足无法接收的,由洛江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记者曾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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