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转多地藏起儿子并拒绝履行法院判决 德化一男子获刑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8-07-11 18:37

­  男子辗转多地藏起儿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不将孩子交给前妻抚养,结果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近日,该德化男子阿卫(化名)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前日该判决生效,这起长达近一年的抚养权“躲猫猫”案终告一段落。

­  2011年10月,阿卫与阿月(化名)在老家德化县赤水镇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阳阳(化名)。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儿子阳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等内容。因阿卫家人大力反对,他只支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并于2016年7月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将阳阳带离女方家庭,拒绝将孩子送回。为此,阿月于2017年8月提起诉讼,德化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继续履行上述协议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阿卫拒绝履行,并将阳阳带离德化县老家。

­  去年11月,阿月对阳阳的去向毫无头绪,只能向德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年初,阿月了解到阿卫可能在福州市马尾区其小妹住所落脚,阳阳在当地的幼儿园上学。当执行人员赶往时,阿卫却已将阳阳带离。鉴于此,阿卫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今年4月,德化县法院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阿卫已在陕西省西安市落脚,在某汽修厂上班。今年5月,德化县法院、公安机关各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执行。当执法干警出现在阿卫面前时,他只好束手就擒。阿月抱住久别的儿子,激动得泪流满面。孩子父亲归案后,德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卫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徐晓璐 郑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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