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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救护车不及时重病患者身亡 医院被判赔8.7万

2013-07-10 09:55 来源:东南早报 0

“医院的救护车要是出车及时,我儿子或许能多活几年……”望着挂在墙上的儿子阿坤的遗像,尽管阿坤已经离开两年多,78岁的谢阿婆仍悲伤不已。

谢阿婆口中的医院指的是安溪县官桥医院。两年前的一起纠纷,将该医院推上风口浪尖。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医院接到求助电话后出车不及时,且后来的随车值班医生诊疗措施采取不到位,对阿坤的死亡依法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儿子离世两年半 老母仍悲伤不已

谢阿婆住在安溪县城新华路一幢老式的房屋,楼下沿街店面用来出租,楼上住着她和大儿子一家。

屋内光线昏暗,一面墙上挂着两幅遗像,黑白照已泛黄,彩照崭新无尘埃。两张遗像分别是谢阿婆的老伴和儿子阿坤。阿坤10多岁时,谢阿婆的老伴就离世了,是她独自将6个孩子拉扯大。

照片上的阿坤长着国字脸,双目炯炯有神。“他当过兵,身体以前一直很好……”说起阿坤的点滴,谢阿婆悲从中来。

2011年1月9日晚6时15分许,身患尿毒症等多种病症的阿坤突然发病,情况危急。7时许,他被送到安溪县医院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告不治。

反复等不到的救护车 就停在医院里

阿玉是阿坤的妻子,事后她向安溪县卫生局投诉,要求官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当年4月11日,卫生局答复称,阿坤死亡系疾病所致,患者家属如有异议,可医患协商,也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阿玉和女儿小娟(化名)、谢阿婆三人作为原告,于去年将官桥医院起诉到安溪县人民法院。在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中,是这样描述当日事发过程的:

2011年1月9日晚上6时15分许,阿坤在安溪县新溪供销社(位于官桥镇)三楼突然发病,阿玉发现后,于16分拨打120,接线人员让她拨打官桥医院的电话求助。

6时17分,阿玉拨通该电话后,告知病人的详细地点,女接线员却称当时没有救护车。随后阿玉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要她把病人送往医院。阿玉求助称就是因为自己抬不动才叫救护车,但对方马上挂机。

6时30分,阿玉再一次拨打官桥医院电话,接通但还未说话即被挂断。阿玉赶到官桥医院,却看见救护车停在医院门诊大楼旁。在阿玉强烈要求下,官桥医院的救护车这才开出来,将阿坤送往安溪县医院,但随车医生和护士却坐在救护车驾驶室,没有对病人实施任何抢救措施。

到了安溪县医院后,阿坤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医生说:“病人如果送得及时,还能抢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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